廉洁自律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各党校分校: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知识等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义务权利;通过学习党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在疫情防控中彰显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三、培训内容

1.党的“三基”知识,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3.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4.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等。

四、培训形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主要包括:1)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不少于6讲,内容以《入党培训教材》为主,在系统讲述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纲领和目标、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讲座。2)网络平台学习及自测。入党积极分子均应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学习,通过自学、自测、做作业、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成效。学习期间,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均应至少参加一次“大学习”平台自测,作为参加网络平台学习的依据。同时,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到“人人学、处处学、时时学”。此外,还应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内容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学习辅导材料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7/本),由各分党校统一到校党校购买。(各分党校统一收齐教材费后,转入学校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福建师范大学,账号:35001887307050002461,备注“XX学院党课教材费”,凭转账截图等凭证到校党校领取教材。)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由分党校自行发放。

六、培训考核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考试:

1.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5月上旬前需完成考试。校党校将于5月中旬对学员进行随机抽查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的正式考试。以学院为单位,在固定地点以闭卷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进行考试,可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抽查考试,具体组织方式与校党校联系。

(二)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方式。发展对象的考试由各分党校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节奏组织实施。

(三)培训审核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经校党校审核后,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计划、考试试卷、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含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送交校党校存档,邮箱:fjsddx@fjnu.edu.cn

七、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管理。各分党校要把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提高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各分党校要大力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

(三)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实效。各分党校要精心设计学习形式、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选配授课教师,认真组织教育培训、考核测试、教育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师委党校〔2021〕1号(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xls

附件:1.分党校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积极分子)

2.分党校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发展对象)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3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