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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创业服务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创业服务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闽师学工〔20173号)要求,建立健全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经研究,学校将于10月至12月开展2017年“就业创业服务季”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和2017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

201710月至12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形势、政策宣传,引导全校学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热潮,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与各类基层项目,积极到中小微企业和新兴领域行业就业创业。

(二)开展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有效结合就业指导课程,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开展简历制作、求职礼仪、面试技巧等指导,举办公务员招考、教师招考、考研等专项培训,为毕业生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指导服务,提高毕业生求职能力。

(三)举办“圆梦工程”创业培训班。结合创新创业学生的学科专业和创业实践所属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分类别举办创业普及班和创业精英班培训,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四)举办就业创业沙龙活动。建设常态化的就业创业沙龙平台,促进人才融合,从专业化与协作网络中得到资源整合。促进创业项目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对接,推动项目快速发展。

(五)举办创新创业校友论坛。110周年校庆为契机,邀请校友返校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与师生畅谈创业心得、分享创业体会、共谋创业前景。

(六)举办职场精英挑战活动。举办公务员模考大赛;组织企业参访活动,让学生近距离感受真实职场环境和创新创业企业活力,并通过简历制作、笔面试等相关职场技能考核,在全真模拟的企业招聘过程中得到提升。

(七)举办常态化的校园招聘会。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常态化的校园招聘平台,及时、精准地做好对接服务,促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

(八)举办校园大型供需见面会。积极协调、利用校内外资源,搭建平台邀请优秀企业进校,办好综合性、行业性的大型供需见面会。

四、活动要求

(一)政策宣传到位。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毕业生就业形势,通过各种网络新媒体渠道,宣传并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季的各项活动。通过活动,让我校学生能全方位地了解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为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做好准备。

(二)工作落实到位。各学院要结合学院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设计和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活动。鼓励学院间联合开展活动,扩大“就业创业服务季”辐射范围和影响。

(三)精准服务到位。各学院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所需所想,精准发力,重点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重点帮扶到位。各学院应继续做好2017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的跟踪和帮扶,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学生时刻感受到学校与老师的温暖。

各学院开展就业创业的有关工作资讯及成效请及时报送学工处就业办(邮箱:fjnubys@163.com)。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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