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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名师讲堂”活动 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各学院:

本学期,我校继续组织开展“名师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每学期应开设不少于1场的名师专题讲座。上学期未开设“名师讲堂”活动的学院,本学期应开设不少于2场的专题讲座。

(二)各学院应邀请校内各级教学名师,知名教授,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中小学优秀教师、业界精英等进入“名师讲堂”。

(三)讲座内容应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贴近大学生实际生活,有利于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启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

(四)各学院开展活动时,应使用我处提供的“名师讲堂”统一形象标识和PPT模板(附件1),以推动学校“理论名师大讲坛”的品牌建设。

二、组织管理

(一)活动时间:20199月至20201月。

(二)活动地点:旗山校区统一安排在致广楼2-101“名师讲堂”教室(可容纳300人),仓山校区统一安排在文科楼101教室(可容纳230人)。

(三)拟开讲的学院应提前2周填写《“名师讲堂”活动申报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教务处汇总协调后向各学院反馈。

(四)教务处负责制作讲座海报,各学院应提前1周确定海报内容做好活动的宣传、记录及动态信息报道等工作。讲座结束后3天内将相关信息(新闻稿,图片或视音频等)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三、经费支持

教务处每学期将给予有举办“名师讲堂”活动的学院相应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学院自行承担。

 

附件:附件1:名师讲堂统一标识及PPT模板.rar

      附件2:“名师讲堂”活动申报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