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于做好2017-2018学年“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根据《印尼艺成慈善基金会杨丽玲三姐妹专项基金实施办法(“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参照执行)》,为做好2017-2018学年“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78名(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金额每人18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重修科目(补考通过者不纳入资助范围);

3.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评定;

4.未得到社会其他机构资助;

5.2016-2017学年接受资助学生如参加公益活动时间达到10个小时者,可继续接受该项目资助;

6.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不少于10小时。

三、申请审批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并公示→理事会审批→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评审;

2.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理事会审批;

3.名单确定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奖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受助学生本人福建省内(除厦门)建行储蓄卡或存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3.学院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二)时间地点

113日前,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附件:2017-2018学年“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