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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师大教〔201971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扩大项目受益面,调动学生参与创新训练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学生为主、广泛培育、提升质量、择优推荐、重点突破”总原则,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工作规范开展。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申报时间

20191111日至20191216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

(二)项目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研究团队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每个项目可自主选择12名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允许具有丰富实践教学指导经验的讲师参与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学院在尊重项目组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指导教师指导跨学科合作项目。

    (五)项目研究训练原则上应于20214月按时结题。

  五、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指导教师,组建研究团队。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10.128.53.51/aexp)进行网上申报,指导教师在申报书文档中填写具体意见并审核项目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申报书(附件1)请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审核。

同时请项目组提交申报书(评审版)(附件2)。

(二)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学生申报资格、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对比申报项目与往年项目情况,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提交材料:申报书、申报书(评审版)、立项申请汇总表各一份,于20191216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416,同时将申报书(文档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sglk@fjnu.edu.cn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将给予项目训练经费,有条件的学院建议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四)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六、其他事项

请学院认真审核申报项目,对于重复申报项目(与往年已获批项目重复),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立项资格,严重的还将予以通报,指导教师两年内(含当年)取消指导项目的资格,学生取消在校期间申报项目资格。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doc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评审版).doc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4.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