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拟开展我校2019年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及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
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登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t.fujian.gov.cn/whzx/tzgg/201911/t20191121_5126665.htm),按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文旅职改〔2019〕15号)相关要求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请于2019年12月13日前报送校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评审条件和截止时间
评审条件按《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职改〔2019〕15号)或《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09〕14号,过渡期一年)有关规定和《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闽师人〔2018〕3号)及省文化厅有关文件执行,任职年限及成果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需提交的评审材料及要求
1.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图书资料人员)一式2份。
(2)《福建师范大学图书资料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一式3份。
《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只需左上角装订1个钉子),并单独装袋。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资格确认文件复印件(由我校确认的初级职务可不提供)。
(4)任现职以来近4个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近4个年度聘用合同复印件。
近4个年度均在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可不提供年度考核表和聘用合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近4个年度中,由外单位聘用的,须提供相应年度外单位年度考核表和聘用合同或聘任证明复印件。
(6)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个人业务总结一份(3000字)。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成果相关检索证明一套,论著成果须按《简明表》中所列研究成果序号在论文、著作的封面编上对应序号并依次装袋,另将每本刊物目录中本人成果名称用横线标识出来。
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具体检索办法详见“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 —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审—刊物及论文检索操作方法”。
网上检索页须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
(9)《2019年职务聘任汇总表》1份(此表由单位统一填报)。
2.以上所需评聘材料应齐全,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需粘贴内装材料清单(可从校教师工作部网页下载《福建师范大学申报图书资料中初级职务评聘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职务、学科、联系电话等,并严格按照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袋,其中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需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
3.以上表格请从校“教师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 —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审”栏下载。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评聘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评聘。若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等,影响评聘结果的,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需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组织评审部门。
2.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请各单位在送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
3.评审材料请于2019年12月13日前报送校教师工作处(行政楼810室),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