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17〕420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岗位基本职责》(闽师人〔2013〕56号,以下简称《岗位基本职责》)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闽师人〔2013〕50号,以下简称《聘任基本条件》)和《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7〕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我校第二轮聘期考核和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学校统一招聘的实行人事代理的在岗人员。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聘期考核:
(一)2017年进入我校工作,聘用未满一周年的人员;
(二)经学校批准,聘期内连续请病假人员。
二、第二轮聘期考核
(一)考核实施
第二轮聘期考核实行所在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工作,考查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违反师德者一票否决)、审核教职工履职尽责情况、核算科研与教研业绩积分等,并根据教职工完成职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及时限
第二轮聘期考核规定、职责要求、积分核算办法等,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3〕54号)、《岗位基本职责》、《聘任基本条件》规定执行(若所在单位自行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且高于学校岗位基本职责要求的,按所在单位岗位职责规定执行)。教职工根据第二轮聘期聘用岗位类别、职级和年限等对应履行职责。
学校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的人员,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
原人民武装学院合并人员各年度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一次,视为聘期考核合格,第三轮聘期开始按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职责考核。
第二轮聘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聘期内各年度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一次,且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有科研与教研业绩积分要求的教职工(聘任教师职务、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在聘期内完成教学工作量(限教学科研教师,下同)、业绩积分等要求的,视为聘期考核合格。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第三轮聘期将予以续聘,或作为晋级聘用的前提。
在聘期内各年度考核不合格次数达两次及以上的;或未完成教学工作量、业绩积分、岗位职责等要求的,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教职工聘期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低聘、调整岗位、解聘的情况,将按照考核规定予以认定或处理。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考核对象有科研与教研业绩积分要求的,还须填写《业绩成果附表》,并提供表格中填写的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供所在单位审核。
2.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或各单位聘任组织对本单位内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填写内容、业绩成果等进行审核,并根据考核要求确定教职工聘期考核等级,提出第三轮聘期岗位聘用意见。
3.将教职工第二轮聘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各单位填报《福建师范大学聘期考核结果和岗位聘用汇总表》,与教职工《聘期考核表》(1份)一起交至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5.校聘任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召开校聘任委员会确定教职工岗位的续聘、低聘、调整、解聘等。
三、第三轮聘期岗位聘用
(一)政策文件及时限
第三轮岗位聘用按照《实施方案》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照《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闽人文社〔2014〕374号)执行。
岗位聘用条件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具有职务任职资格至聘任期间的成果,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职级聘用二者中仅限选用一次,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二)岗位核准与公布
1.学校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按实际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投入,具体岗位数待申报人数统计完成后公布。
(2)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管理岗位)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拟投入岗位数 | 6 | 15 | 13 | 25 |
(3)工勤技能岗位情况
等级 | 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职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拟投入 岗位数 | 1 | 3 | 6 | 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等额推荐聘用。 |
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择优聘用。 |
2.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请各学院按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时核准的岗位数,及时予以公布。其他独立核算尚未核定岗位数的二级单位,请于12月29日前至人事处行政楼609室核准岗位数并予公布。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岗位晋级人员
(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人员,须填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3份,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论著原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2)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或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聘用人员,根据申请岗位类别、岗位聘用条件等分别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或《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岗位聘用申请表》),还须提交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已申请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职称评审)的人员无须填报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2.申请岗位续聘人员
聘期考核合格且未申请岗位晋级的人员,所填报的《聘期考核表》即为其第三轮聘期续聘依据,无须再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
(四)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所在单位具有聘用权限的岗位(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须提交申请人《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2.推荐学校聘用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3份,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论著原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学校职能部门仅审核申请人员符合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其他不符合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论著、证书、课题、获奖等成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若提供材料不属实,由所在单位和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下同)。
(2)申请晋升管理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3)申请晋升工勤技能岗位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并按表中序号顺序装袋。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3.填报本单位《福建师范大学聘期考核结果和岗位聘用汇总表》1份,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czjk@fjnu.edu.cn。
(五)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各单位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的空余岗位数。
2.各单位接受本单位人员的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聘用权限及规定程序推荐聘用人选。
3.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学校直接聘用岗位的人员申请,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申报材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各级聘用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各自权限和范围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各级岗位确定聘用人选予以聘用。
四、表格材料下载
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所需文件、表格等材料请从校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与聘用”栏下载。
五、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旗山校区行政大楼609室,联系电话:22867353,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第二轮聘期考核和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填报说明.doc
2.业绩积分分配证明.doc
3.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doc
4.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5.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6.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7.工勤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8.聘期考核结果和岗位聘用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