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实现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全覆盖,深化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请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本届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不接受学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三、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根据近3年国内教育发展的现实和热点问题采编。

    (三)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对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

    (四)完整的文字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案例的教学用途。

    (五)应为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四、申报要求

    (一)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1-2篇教学案例。

    (二)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应至少推荐1篇教学案例,此次案例征集我校最多可向教指委推荐20篇案例。

    (三)教学案例的格式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涉及“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和文稿质量”三个方面,所提交的教学案例必须严格遵照统一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五、组织评审

    (一)校级初审。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9日前,将本单位教师个人的教学案例电子版和教学案例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xwpyb@fjnu.edu.cn。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由排序前20位的教学案例第一作者负责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上传案例。(投稿流程见附件3)。

    (二)全国评审。教学案例全国评审工作由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专家委员会统一领导,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所属的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组织实施,包括匿名通讯评审和会议审核两个环节,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提交案例的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

    (三)通过评审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案例中心与被收录案例作者签署《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5),明确被收录案例权属关系及双方责权,案例中心将向被收录案例作者支付稿酬。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下载。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黄剑 22867439,13696813457. 


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7.zip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