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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各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安排,2020年1月10日至2月14日为寒假时间,学生于2月15日回校报到、注册,17日正式上课。为加强期末和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温书迎考等各项学生工作,让全体同学能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考风考纪和学术诚信教育

(一)深入推进学风建设各项工作。期末是学风建设的重要时段和有利时机。请各学院继续强化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干部巡课、听课制度、坚持班主任(班导师)谈心制度,及时召开学风建设动员大会。共同推动形成校院协同、部门联动、师生相促的学风建设新局面。毕业班学生还应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充分发挥导师监督指导作用,要求学生独立认真完成学位论文,严守学术道德底线。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2日--1月9日,期末考试前要通过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会议集中教育,并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宣传等,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学习考风考纪规章制度,深入解读违纪作弊的处分规定,杜绝期末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发生。要特别强调学生在高考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替考的,将给予拘役直至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要再次组织学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中有关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告知书、承诺书等方式,让每一名学生都清楚明了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后果。要教育学生不得有任何侥幸心理,提醒学生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得出现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行为。要特别重视2019级新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从一年级起就培养学生认真严谨、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落实“免监考班级”各项制度。组织免监考班级同学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修订)》(师大教〔2017〕71号)相关内容,积极深入做好“免监考班级”制度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免监考班级”在考风考纪方面的示范标杆作用,在学生中培树勤奋学习、严谨自律、诚信考试的榜样。

(四)切实强化考场管理和违纪处分工作。请各学院切实加强考场管理和巡视工作,着力把监考教师的责任落实到位,尤其要把监考教师考前宣读考场规定的环节抓实抓到位,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考、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注意针对公共课、实践课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杜绝各种作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学生要做到逢考必巡,实现巡考全面覆盖。要强化纪律处分对考风考纪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零容忍”,无论是何种考试、何人发现,均要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杜绝包庇、漏报、瞒报现象,用严格的纪律规范约束学生行为。要按照“建立学风违纪快速处分机制”的要求,对因考试违纪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在违纪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无异议情况下,直接由学院研究决定并快速处理,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存档工作。

二、加强学生期末和寒假期间教育管理

(一)加强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反分裂、反渗透、反黑恶势力等警示教育,提高学生政治敏感度,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和言论;加强宗教知识教育,自觉抵制校园非法传教活动。同时,教育学生要文明过年,拒绝黄、赌、毒,不参与迷信活动,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时值冬季干燥季节,请各学院在学生中大力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以及督导检查,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用电习惯。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学生考试结束返乡前,再集中开展一次人身、财产、交通、消防、饮食、网络、传染病以及预防毒品、防范校园贷和培训贷、反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全体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防盗防骗意识和能力,遇事沉着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要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提升生的安全防范和文明意识。要积极开展反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网络诈骗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守住转账关、密码关、验证码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要继续加强学生的网络新媒体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让每一位学生都成为网络文明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寒假期间,要积极利用易班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获得易班立项的学院和班级要进一步利用易班的相关功能,深入开展易班品牌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寒假生活,提高易班活跃度和用户黏度。

)加强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期末温书迎考期间,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请销假、外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辅导员要对每一名学生都要做到去向明确、心中有数。尤其要坚持做好晚间查铺工作,严格宿舍管理,杜绝学生晚归、不归现象。

)关注特殊生群体。期末是学生心理健康压力高位期,应及时关注学生动向,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情感问题等各类困难学生群体,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于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要与任课教师及学生本人共同分析造成学习困难的原因;对于就业困难学生,要根据实际困难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鼓励他们增强就业信心,提升就业技能,实现顺利就业;对于存在特殊心理状况的学生,特别是各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给予全方位的帮扶和干预,避免突发事件发生;对于少数民族学生,在生活上要给予更多的关心,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身在异乡也能感到家的温暖,在学习上要经常与他们的任课老师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宿舍或班级同学对他们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

(六)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及早进行就业准备,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招聘活动,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移动终端优势,及时、精准推送就业创业服务,做到就业服务工作假期“不断线”。要引导毕业生利用假期了解就业形势,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实习实践,到新兴领域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力推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学生中大力宣传上级和学校各项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把握机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三、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春节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及时返乡过节。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在学校返乡路费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再给予必要的补助。因特殊原因无法返乡需留校过节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安排好春节生活,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春节。

寒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辅导员(本科)或导师(研究生)和所在学院同意。留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内务卫生,凭有效证件出入学生宿舍楼,严禁夜间迟归,严禁私自留宿客人。留校继续科研实验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安全。

四、加强对寒假返乡、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

学生离校时应积极配合宿管部门做好文明离校工作,将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宿舍内不留贵重物品。宿舍管理部门将对学生宿舍进行停电处理,以确保学生宿舍的财产安全。学生返校时,应查看宿舍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发现应及时上报宿舍楼值班室和校保卫处。

学院要加强交通安全、旅途财产和人身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学生离、返校情况应登记在册,准确掌握离校学生的情况及去向。2月15日晚上7点前,将本学院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含应返校人数、需返未返人数、实到人数,是否逐一落实未报到原因)电子版报学工部邮箱;2月24日,将本学院开学初学生思想动态以书面形式上报学工部。

五、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好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规定(修订)》(师委学工〔2012〕37号)要求进行报送。在寒假期间,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学生辅导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需及时,如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确保学生群体的安定稳定。学生工作部24小时值班电话:88862960,学校总值班电话:22868609,保卫处报警电话:仓山校区83465374,旗山校区22867110。

(二)请各学院于12月31日(星期二)前,将2020年寒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登记表》(届时到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如网站仍未挂出,提交时间可适当延期)和《学生工作干部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留校学生名单同时报送后勤服务集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gc@fjnu.edu.cn。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期末学生工作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期末学生考试“零违纪”,确保期末和寒假学生“零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全、稳定。

(四)请各学院认真思考和谋划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并于新学期开学初将学院学生工作要点报送学工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学生工作干部假期值班安排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