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关于2016年以来退休人员“养老6%增资”项目变动和2017当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2017年下半年,省社保局对2016年和2017年退休人员预发养老金待遇进行,即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补贴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6%,并分别四舍五入取整数。201711月,学校在兑现此次调整时,为便于数据管理和区分,将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补贴两项的6%调整提高金额合并放入工资条中的“养老6%”项目中,并从201711月起兑现并一次性补发到位。现为保持校内发放数据跟省社保数据的一致,根据相关要求,从20182月起,我校2016年度和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条的“养老6%增资”将清零,原有“养老6%增资”项目中的金额将按省社保局调整办法分别加回到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补贴中,此次变动只涉及项目调整,个人养老金发放总额不变。

由于2017当年度退休人员未参与2017年的养老金调待,近期,省社保局对2017当年度退休人员的预发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具体做法是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分别在原来提高6%的基础上再提高4.5%,四舍五入取整数,提高4.5%部分计入提租补贴计算基数,上述调整从2017当年度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执行,将从20182月起兑现并一次性补发到位。

这里举个例子以便理解

例:某同志,讲师,20175月退休,退休时基本退休费2051元,退休人员补贴2385元,提租补贴222元。

第一次省保局调整提高6%后,基本退休费变为:2051+2051×6% 四舍五入取整后=2174元,退休生活补贴变为:2385+2385×6% 四舍五入取整后=2528元,提租补贴变为(2174+2528)×0.05四舍五入取整后=235元,月增资合计279元,其中提租补贴增加13元,基本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合计增加266元(即原校内的“养老6%增资”部分)。

第二次省社保局调整提高4.5%后,基本退休费变为2174+2174×4.5% 四舍五入取整后=2272元,退休生活补贴变为:2528+2528×4.5% 四舍五入取整后=2642元,提租补贴变为 (2272+2642)×0.05四舍五入取整后=246元。月增资合计223元,从20176月起补发,补发金额=223×8个月=1784元。

本次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仍为预发养老金,最终养老金待遇仍待省社保局核定后再具体结算,多还少补。

特此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