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31

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2014—2015学年度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完善公开事项,丰富公开方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清单落实工作

学校根据《清单》要求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对照信息公开网的内容逐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启动对《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修订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清单》各事项的责任部门与具体公开内容,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负责落实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以及本单位院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报告在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公布。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和研究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共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构建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学校在每学期工作部署大会等会议上都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力量。学校领导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清单》进行学习,明确了各事项的公开时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清单》研究建立信息公开交流平台,增强各部门之间工作交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学校办公室通过各种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精神,并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推动学校信息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形式

1.学校网站。学校通过官方网站www.fjnu.edu.cn,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xxgk.fjnu.edu.cn,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等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及时发布“师大要闻”、“媒体师大”、“通知公告”、“招标信息”、“学术活动”、“名师讲堂”、公开受理信息、投诉受理监督等各类公开事项。还通过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2.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本学年,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有关学校信息1002条,累积粉丝数5980人。一年来官方微信共推送了363期内容,1100条图文信息,400多条原创内容,累计粉丝数2万多人。据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报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排行榜稳居全国前位,全省前三。许多原创精品内容日阅读量突破6万次,点赞300多次,位居全国高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单周文章阅读量排名前三。

3.校报、校广播电台。本学年,校报共出版19期,每期印刷11200份,除发放至每个校区学生宿舍、各机关部处、各学院,还向校友、全国各高校、福建省各中学及福建省直机关等部门寄发校报。围绕招生季和毕业季,组织策划了专题专版报道,招生办加印5000份作为定点宣传材料,并寄送1000多份给各中学校长。校广播电台精心打造《新闻午间道》《旗山访谈录》《向晚》等十档栏目,累计播放节目624期,播放时长达500小时;搭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682条,累计粉丝数15558人,被@3456次。

4.省内外主流媒体。紧密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积极加强做好相关宣传策划,学校本学年在省内外主流媒体刊发报道500多篇,其中国家级媒体90余篇,如《光明日报》刊发《王长平:要让百年老校闪耀心中》、《福建师大:卡通“小联”打造校园“微”体系》、《“小”孔院的“大”成绩》,《中国教育报》刊发《福建师大建“名师实验班”培养卓越教师》、《探索构建微传播教育体系》,新华网报道《严复全集在福建首发》等。

5.校领导接待、咨询等方式。一年来,开展了22次校领导接待日,接待来访师生45人次,受理各类问题71件。举办了书记早餐会、校长与学生面对面等活动。通过书记邮箱、校长邮箱、上级批转信件、教育厅门户网站信访系统等平台处理各类来信86件。学校在旗山、仓山校区设置5个公开栏,及时公布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及结果等事项。

6.其他方式。学校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校党政领导向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通报学校工作情况等;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定期召开统战团体专题建言献策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各类征求意见会,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学生管理部门通过 “树人在线”、易班网站发布就业创业、助学服务、评优评先、心理健康教育等公开信息77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开信息684条,“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新浪微博发布公开信息79条、微信工作平台发布公开信息82条 ,“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新浪微博发布各类信息79条。教育部易班发展中心公布最新公布的全国高校易班客户端活跃数、WEB主站活跃度和新生认证人数排行榜,我校易班均名列全国高校前10名。

(二)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考试信息。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本科招生方面。一是公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公开年度招生章程,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为规范。制订并发布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及时公开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公开我校该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同时在招生网站、招办微信微博和印制的相关宣传材料中公开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是公开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开展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及时在招生网站公布考生资格审查情况、测试成绩、公示合格名单,高水平运动员还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取得录取资格,运动训练专业须经国家体育总局、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三是公开录取结果及查询系统。学校招生网站即时更新各省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及出档分数线,在录取全部结束后,公布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同时,招生网站开通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考生只需输入考生号、姓名,即可查询本人录取信息。四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学校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小言机器人、电话、报纸专刊、网络访谈、招生咨询会、进中学咨询和校友宣传等渠道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学校专门成立监察组,监督招生全过程,设立、公布了举报电话,加强群众信访、咨询、来访工作。2015年在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我校未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研究生招生方面。一是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学校论证下达给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均公开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及时制订公布《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等。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和计算机科研网”、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网和对外发放的招生简章等渠道公布各类招生信息。及时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最新考试招生政策,公开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二是公布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各招生学院将参加复试的考生信息(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于复试前在学院网页中予以公布,并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学校专门成立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深入各招生学院复试现场,对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三是公开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各类拟录取名单均经过学院5天的公示和学校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院、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类别等信息,并经过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的公示和备案。四是公开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学校开辟了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福建师范大学研招QQ群和微信、“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平台、全国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接待日”等多形式的咨询渠道。同时,学校在各类招生文件、材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中均有各学院、校研招办、校纪委、监察处的咨询申诉方式,确保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在财务处网页上开设“政策法规”专栏(网址:http://cwc.fjnu.edu.cn/2632/list.htm),公布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条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制度在网上公开,让师生及时了解新的财务规章制度。二是资产及招投标方面出台《福建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福建师范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等规章制度,在学校网站主页开设“招标信息”栏目,所有招标项目均在该栏目公布。本学年,共组织126批次委托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校内采购等项目,共节约资金1087.77万元,节约率为10.64%。是公开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校办企业等相关信息由资产处每年按时编制财务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教育生产供应办公室,保持相关信息公开。四是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5年7月上旬,在财务处网站上公布了《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决算说明》及《2014年决算情况表》、《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预算说明》及《2015年预算情况表》。每年定期发布财务工作报告,将学校的收入、支出、预算、决算,财政拨款等具体内容在党代会、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上公开。2015年在学校专题会议上,公布了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五是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每年颁布新学年收费的校长公告,将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财务处在服务大厅外以大幅公告牌常年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同时将监督电话12358、0591-87812358标示在公告牌明显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收费信息,并欢迎师生监督。新学年开学收费期间,财务处在每个收费点张贴海报,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便于学生、家长了解收费信息相关情况。

(三)落实清单其他事项方面

1.学校基本情况。通过网络、文件、座谈会、报告会等各类形式,公开学校简介、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教代会工作制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校领导分工调整等基本信息。完成《福建师范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并已经省教育厅核准;《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正在制定中。

2.人事师资信息。对校级领导干部或每一个因公出国团组进行事前和事后公示。干部考察、任免方面,一年来,共对2位同志进行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预告,对2位提任处科级职务的人选进行了公示。岗位设置与聘用方面,对四级以上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级以下拟聘人选在二级单位范围内公示。人才招聘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执行,本学年,进行了6批次共招聘了56人,公开招聘方案、公示等内容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布。针对教职工争议,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成立校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全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

3.教学质量信息。2014年,校本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263人,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79.92%。2014年,学校本部共设有77个专业,分布在23个教学单位,涵盖文、史、理、工、教、经、法、管、艺9个学科门类,其中新增物联网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4年起停止招生。本学年校本部共开设本科课程2071门,及时公布了各专业实践学分、选修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本学年校本部共有在岗教授、副教授911人,为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副教授831人,占91.2%,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40.3%。其中,在岗教授359人,为本科生上课的教授312人,占86.9%。通过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了56415个就业岗位信息,网站点击率超过588万人次,独立访客超过96万。短信平台累计为毕业生发送超过117万条信息。举办了4场大型招聘会,155场校园专场招聘会,邀请了1179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为毕业生提供了33278个就业岗位。举办了19场就业指导系列讲座等。加大创业实践扶持力度,培训了594名有创业意愿的学生。编制《2015届毕业生信息》,2015年1月在我校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公布《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方面,先后制定或修订了《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和《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学生奖助学金方面,修订了《福建师范大学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修订)》,一年来,共资助学生36132人次,金额累计超过5517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100多个,发放勤工助学劳务费23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践行了校党委“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郑重承诺。一年来,审核评定奖学金6975人次,奖金443.66万元;评选校级先进个人3093人次、校先进班集体44个。学生奖励处罚方面,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等文件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处罚。学生申诉方面,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成立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立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学生申诉。

5.学风建设方面。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修订)》和《福建师范大学存在质量问题硕博士学位论文处理办法》,为推动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在本年度执行过程中,我校坚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程序进行评选,没有出现研究生学术不端和考试作弊等事件;对于各种工作结果,坚持公示制度,做到学院与学校两级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每一个研究生的利益不受损害。

6.学位、学科信息方面。学校编印的《研究生手册》收录了博士、硕士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相关文件,文件在印发给各学院的同时也公布在研究生院网页。我校硕士、博士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学院完成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学位论文送审,研究生院进行抽查,最终审核结果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供学生和导师查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检测、送审和答辩等环节。在本年度的学位资格审查过程中坚持实行公示制度,院校两级审查把关,未出现因审查不严、不公现象。本年度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和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公开网页为http://hzbx.hanyu123.cn/,我校与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合作举办的“数字媒体技术”和“网络工程”两个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目前两个专业在校生252人。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学习管理、生活管理等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海外本科学生教学和学籍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海外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海外学生学习、生活管理条例》、《福建师范大学海外学生防火、防盗安全须知》等相关规定,在学生入学报到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并在http://iccs.fjnu.edu.cn/list.aspx?cid=5相关网站上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邮箱等联系方式。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我校积极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没有出现举报或投诉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扎实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尚不平衡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加强。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深入研究信息公开政策,仔细对照《清单》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细化主动公开栏目,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督促二级单位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全覆盖,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关键,将加大人员配备力度,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配置到关键岗位,践行“三严三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切实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和监督力度。营造全校上下更加浓郁的公开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了解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增强广大师生的参与度,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平时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持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福建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