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创造优秀团队(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创造(以下简称“三创”)教育改革,繁荣校园“三创”文化,激励学生积极投身“三创”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龙旺创新创业奖实施办法》(师大学工〔2018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创新创业创造优秀团队(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以我校名义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校本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三创”团队(含2021届毕业生);

(二)指导我校“三创”团队项目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校“三创”教育实践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创业导师。

(三)指导、参与的项目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我校专业教师、政工干部。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三创”优秀团队

申报“三创”优秀团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三创”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且无法律纠纷;

2.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入围奖及以上奖项(不含单项奖);

3.注册企业的团队企业运营状况良好,依法开展各项企业经营活动。

申报人须提交项目(企业)运营相关材料(项目经营活动的业务合同、银行账户流水、财务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等,获得种子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的团队需有正式的注资合同和股权变更记录)、赛事获奖证书等材料。获奖团队将获得5000­50000元奖金。

(二)“三创”优秀社会导师

2021年对我校大学生“三创”项目团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竞赛性的辅导,所指导的团队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国家级入围奖及以上奖项的校外导师。“三创”优秀社会导师由我校 “三创”项目团队代为申报。每支团队申报总人数不超过2人。获奖社会导师将获得每人5000元奖金。

(三)“三创”工作先进个人

指导、参与的团队项目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荣誉的我校专业教师、政工干部。申报“三创”工作先进个人的专业教师每个项目团队不超过1人,政工干部每个学院(部)不超过2人。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及学院(部)初审

符合申报条件团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报相关材料(附件1234)及佐证材料。学院(部)组织初审后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个人)相关材料(附件1234)及佐证材料,于2021121712: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nucxcy@163.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至行政楼235室就业指导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268

(二)学校评审并公示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获奖团队(个人)公示三日后确定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三创”优秀团队申请表.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 “三创”优秀社会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三创”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三创”优秀团队(个人)评选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