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

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闽委组通〔2021〕67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闽委教组〔2021〕70号)要求,就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在全校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现全覆盖。校党委负责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场述职会拟于2022年春季开学初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下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在2022年3年月底前完成,具体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突出聚焦基层党建主题,主要应包括: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二)组织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持续抓基层强基础,切实提高基层党的建设质量和科学化水平,为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学科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服务师生和疫情防控等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贯彻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学校、学院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六)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硬招实招、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

三、规范述职评议考核程序

(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上年度整改承诺、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校内巡察等反馈的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查漏补缺、抓紧解决,准备好述职报告。要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师生说,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二)认真严谨撰写材料。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硬招实招、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其中查摆问题部分篇幅不少于1/3,总结工作和下步打算部分篇幅均不超过1/3,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精心组织开展评议。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形式开展,2022年1月10日前将述职报告、相关指标(附件1,加盖党委公章)报校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述职PPT于开会前一周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各二级党组织可采取现场会议或线上会议的形式开展述职评议,二级党组织书记应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逐一进行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保持“辣味”,防止不痛不痒,确保会议效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及评议结果(附件2)在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报校组织部。

(四)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平时掌握、调研了解和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整改或问责。

联系人:钱从明,联系电话:22867131,邮箱:zzb@fjnu.edu.cn。

 

附件:附件1 2021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相关指标.docx

附件2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