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现将拟获得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人选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
(工作日的上午:8:20-12:00,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22867115(校纪委纪检监察室)
22867247(学生工作处)
附件: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人选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