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学工〔201130

号)要求,现将做好2012-2013学年校级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被推荐个人应认真填写《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由班委会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填写《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2.参评三好学生标兵的,需另外填写《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表》;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按推荐顺序先后排列;各学院推荐参评的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除了规定的材料外,请勿再递交其他材料。

3.各学院于2013116日前,以纸质版报送《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和《学生评优情况统计表》各一份、《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各两份(《审批表》请按照《名单》上的顺序排好);同时将《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表》和《学生评优情况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邮件名称:XX学院校级评优材料。

4.各学院上报材料前请务必认真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复审中,对错报、漏报以及弄虚作假的有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学院推荐人选不符合申请条件,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5.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为差额评选。落选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自动评定为三好学生,不占学院三好学生名额。

6.文件中所指的学生总数是指所参评年级的学生数,即只包括2010级、2011级和2012级,不包括2013级。个别学院有三年制和五年制的学生,对照相应年级的情况参评。(参评班级总数要求同上)

7.联系人:陈今园、杨晶,电话:22867243


相关链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http://stu.fjnu.edu.cn/s/45/t/695/e5/5a/info58714.htm

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格

/s/45/t/695/a/26224/info.jspy

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表

/s/45/t/695/a/60957/info.jspy


学生工作部

201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