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96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闽教学〔202027号)有关精神,为促进我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现就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已达到毕业条件的全日制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在省内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每人发放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的基础上,每人追加发放补贴1000元。已享受我省原有就业资助政策的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以再申领本专项补贴提高部分(即1000元)。

(一)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2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按1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一)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申请时间段为688:001917:00,具体申请程序详见附件1

(二)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程序:6812点前,学生完成申请、学院完成审核,具体申请程序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及时通过校园网、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认真审核,及时公示,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将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联系人:翁荔丹,22867436;    

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联系人:汪启思,22867247

 

附件:

1.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2.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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