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规划办的工作安排,我校将对2018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上提交报告的形式。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月20日至11月3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无需上传财务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可以登录财务系统查看开支明细。
附件:
1.我校参检项目清单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