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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规划办的工作安排,我校将对2018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上提交报告的形式。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20日至113,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无需上传财务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可以登录财务系统查看开支明细。

 

附件:

1.我校参检项目清单

2.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doc

 

社会科学处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