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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选派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资助访学进修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09〕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派2009年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名额
        
根据省人事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3名(含选送香港和台湾地区访学进修名额2名),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员不少于4/5,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
        2.选派对象及条件

        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一线的创新人才、承担重点项目课题人才,以及我省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给予优先选送。正在进行各类进修者,暂不选送。
        3.选派程序
        有申请意向且符合条件者,请
填写《福建省选送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呈交所在单院审核盖章(表格中“选送单位意见”栏目一份由学院盖章,另二份由学校统一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3月30日前报校人事处师资科。电话:22867361。联系人:王蕊。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