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师大学工〔2011112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省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和价格平抑基金启动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教财[2011]227号)精神,决定2011年秋季学期(今年9月到明年1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伙食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每人250元(50/月,共5个月)。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专项补助实行学生公开申报制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校内公示5天。

2.1130日起至125日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陆奖助贷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申请表》。126日至128日,学院组织人员登陆奖助贷管理系统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按20%的比例提出受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议名单,受补贴学生原则上应是奖助贷系统库中困难学生,并于1210日将《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名单》(从奖助贷管理系统导出,一式二份)交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3.此次专项补贴发放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转入由受助学生本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中。

四、工作要求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伙食补贴,是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与爱护,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政策,同时要切实做好受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