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一年来,我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干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为繁荣校园文化和学生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共青团成立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2年3月——4月
二、 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完备的社团管理制度,清晰的社团简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指导社团,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
2.担任学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干部,热心社团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3.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做出贡献;
4.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5.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五、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十佳学生社团
1.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http://youth.fjnu.edu.cn/)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内容,并附上至少5张活动照片,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视频材料(DVD格式)等。
(3)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3月28日(周三)下午14:00—17: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fjsdsl@163.com。
2.评选程序
(1)院级学生社团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选拔推荐(各学院推荐1个候选社团,在上报名单前,在学院公示3天);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校级社团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推荐10个校级学生社团参评(拟推荐的学生社团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社团部代表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材料报送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推荐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3月28日(周三)下午14:00—17: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63.com。
2.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级社团干部另行评定,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学生社团干部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最终结果由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确定。
六、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的社团及个人,由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今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表彰。
七、联系人
杨绿汀,13608593874;张佳玲,13400564456。
附件:
2.福建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十佳学生社团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通知
抄送:团省委领导,办公室、学校部、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教育工
委办公室、宣传部;校领导,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分党委(党
总支、直属党总支)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