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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奖办〔20171号)要求,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推荐的参评项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1771日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3、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4、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5、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6、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7、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利项目。

8、申报人在“信用福建”、“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环境污染曝光台”等平台上不得有不良记录。

二、申报推荐程序

今年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将启用新版“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网址为http://www.fjipo.gov.cn/templates/ipoxmpage.jsp,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各申报单位应登陆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报用户注册,等待审核通过。

2、申报用户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

3、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再点击“提交”。

4、学校将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通过系统推荐提交至“省专利奖评审办”。

三、时间要求

1、推荐单位系统注册时间为51日至531日;

2、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61日至715日;

3、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时间为61日至731日;


科技处联系人:牛老师

电话:2286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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