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开信息

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10-30

 

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91日起2013831止。

一、主要工作概况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和研究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共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20127月份修订的《福建师范大学校务公开目录》和《福建师范大学院务公开目录》(师大办〔201233号),涉及的11大类共计76项校务公开内和7大类共计39项的院务公开内容,学校和学院都及时公布各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时限,明确校、院务公开责任的主体内容、标准、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形式等。学校每学期都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对前期已建设的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调整、优化和更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进一步建立了与广大教职员工网上沟通的栏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网页上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和监督投诉受理的单位、联系方式便于师生来电来访;学校各二级单位也及时更新了网上公告栏、公开栏等。学校正在建设以“信息门户”为窗口,建立便捷、简单、安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提高以办公自动化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学校还开通了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各界发布学校各类信息。

(三)强化信息公开的督查和保密审查

学校在严格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各单位开展网络安全保密检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本年度,学校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做好以下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办学地点、规章制度、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内设机构设置、学科和专业设置等基本信息。

2.重大事项方面。本学年中,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及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等职务聘任条件、学校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和岗位基本职责等重大事项,都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广纳善策,切实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3.廉洁自律方面。进一步完善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级学院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处科级干部管理使用和监督问责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4.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人事管理方面,及时公开招聘政策、报考条件、考试办法和考试成绩,以及教职工培训、教师评优、进修管理、职称评审、引进人才等各类信息;干部考察、干部任免方面,一年来,共对158位同志进行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预告,对129位提任处科级职务或确定行政职级的人选进行了公示;评优评奖方面,及时公开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团员标兵以及选调生、选聘生推荐和考核,就业指导、学生入党推荐、研究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和评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科研成果奖等信息;课题申报方面,及时公开科研课题申报、成果评审、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评奖、教师科研业绩奖励、科研管理决策等信息;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方面,一年来,学校组织了78批次委托采购、47批次网上竞价采购和64批次校内采购等项目,共节约资金1876.7万元,节约率为13.94%;后勤管理与服务方面,一年来通过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后勤部门处理和回复关于校园报修信息7800余条、网络投诉约500条,实现了24小时回复和工作落实。

5.招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招生工作制度建设。学校在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出台了《福建师范大学招生阳光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公开招生政策,依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学校认真编制年度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资格和有关考生资格,准确、真实地公开学校招生资格;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并发布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招生简章,及时公开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全部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并及时在我校网站及相关印制的宣传材料进行公开。公开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设立、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22867113)。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及时报告,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查处,及时公开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三是拓宽招生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招生信息专刊、招生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考生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使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情况、录取日程安排及有关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

6.财务信息公开。学校实行教育收费报批与公示制度,以校长公告的形式发布各类学生收费项目与标准,该公告通过书面形式和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学校财务大厅有收费标准公示牌;学校每一次收费现场都会向公众公开。学校预算决算每年都会在教代会以《财务工作报告》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公开。财务处在网络上公开各种财务制度、规定及办事流程,同时开通网上意见建议留言信箱。重要经济活动由学校集中管理,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学校的审批管理制度进行,并形成了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网络公开形式。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务公开网、校院两级信息公开网、校报、校内广播电视、电子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发布公开事项。另外还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2.校情校务通报咨询和教代会审议方式。学校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校党政领导向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通报学校工作情况等定期通报学校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意见;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充分利用“双月座谈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等党外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建立健全教代会和二级教代会制度,教代会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须向教代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

3.学生参与方式。通过开展“书记早餐会”、“校长与学生面对面”等活动,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事业发展搭建平台。学生管理部门通过表彰大会、学生座谈会、“树人在线”学工网站、24小时值班热线、“五微五阵地”团学微博、微信、学生办事大厅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向学生公开的渠道。

4.其他方式和途径。学校在旗山、仓山校区设置5个公开栏,及时公布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及结果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邮箱等联系方式。本学年度学校共收到一封要求信息公开的来信,已及时受理,并以申请公开内容已公开或不符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答复申请人。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我校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是否健全,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及时、妥善处理,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是否完善、形式是否丰富,配套工作制度建设是否到位,监督保障是否全面有效等方面。一年来,师生员工普遍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到位,信息公开保持常态化运转;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提质提效;公开方式多样,便民实用,信息公开渠道向多元化拓展。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深化,形式不断多样,机制不断完善,师生较为满意,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一是公开还不够系统和规范,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学校的二级公开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措施不力,尚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评议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须进一步拓展和改进。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推进信息公开系统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并以系统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目标,大力宣传、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机制、监督机制、评议机制、保障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是立足创新,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坚持平时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师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活动,对在全校进一步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总结经验,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地开展。

 

 

 

                                 福建师范大学

                               2013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