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毕业班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收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为了更好地落实资助项目,让受到资助的学生学会感恩和反馈。现组织2016-2017学年受助的毕业班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向资助方反馈一学年来自己在学习、生活、工作以及社会实践的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2016-2017学年所有社会奖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罗利奖学金、宏利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民建·汉生”爱心助学金、德诚助学金、香港校友会助学基金、象屿集团奖学金)。

二、填写要求

1.“助学金名称”要写全称,可以参照上述名称填写;

2.每份反馈表只填写一个奖助学金名称。部分同学同时获得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助学金的,需填写两份及以上的反馈表。一个资助项目一份,反馈内容可以重复,可以将相同的反馈内容用于不同的奖助学金项目;

3.“获助时间”统一填:20162017学年;

4.实践内容填写要规范。具体实践内容指本学年参加学校志愿者活动或者社会公益活动项目;

5.《福建师范大学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是受资助学生一年的总结,不仅仅是感谢信,要求学生以第一人称“本人”的语气描述汇报自己本学年在学习、生活、工作或实习中的情况,不少于500字;

6.统一用电子版(切勿抄袭),注意调整字体、行间距(正文格式为宋体,小四,段落行距25磅,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但不改变表格格式,表格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三、报送材料

69日前,《福建师范大学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送至学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后发送至zxgl@fjnu.edu.cn邮箱。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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