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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虚拟仿真等五类本科课程。

二、申报条件

我校已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

三、申报要求

结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优化课程内容供给,课程需突出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元素挖掘;体现一流本科课程“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要求;有教育教学主张和教育信息化的融合使用。各学院(部)严格择优申报,并排序。

四、其它须知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部)于202156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及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教务处,请分课程类别报送至相关负责人。邮件命名方式为“XXX学院(部)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线上本科课程:行政楼415室,联系人:纪老师,电话:22867393503386962@qq.com

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本科课程:行政楼408室,联系人:何老师,电话:22867396,406500867@qq.com

虚拟仿真课程:以实践科通知为准。联系人:陈老师,22867390

(二)遴选推荐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申报名额,组织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遴选,获得正式申报资格后的课程方可登陆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进行申报。

(三)课程视频

课程负责人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40分钟实录视频及申报书中涉及的其他附件材料,均应按时提交(视频可拷到优盘,拷后还给各学院(部))。


附件:关于开展推荐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zip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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