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推进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闽师人〔201344

各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闽师人〔201338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聘任组织已获学校授权,具有相应岗位聘用权限的二级单位,应尽快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小组,小组由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和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聘用小组职责: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对本单位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推荐拟聘人选;研究确定本单位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权限范围内的聘任人选;研究处理本单位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各项事务。

二、制定实施细则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小组成立后,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含聘任条件、岗位职责、申报程序等),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并提交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申请聘任试点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且教师等专业技术正高级职务达到15人以上的学院,如有意愿可向学校聘任委员会申请高级职务聘任试点,经批准,授权学院相应聘任组织可负责评议确定本单位教师高级职务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实行教师分类(一)制定分类办法学校根据教师基本情况和各岗位任务、性质,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含应用推广类)等,其中教学为主型以讲授大学公共课程、本科课程为主;教学科研并重型既承担教学工作,又承担科研任务;科研为主型主要以科学研究任务为主(应用推广类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各单位在教师本人申请和单位定岗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分类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办法应包括三种教师类型的设定比例、分类条件、申请程序等。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是教师的主体,应占本单位教师总数60%以上,三种教师类型的具体比例由学院自行设定。各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特点,按年龄、学历、所授课程、课时数、教学科研业绩等内容,针对教师类型制定不同的分类条件,其中教学为主型教师的设定要坚持三个导向:1.对于长期承担繁重教学任务的教师,要通过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适当减轻科研压力,既确保他们集中精力用于提高教学质量,也更好地体现公平性原则;2.对于部分有深厚科研积淀、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成效突出的老教师,要鼓励和引导他们参与教学型岗位,将更多精力投入本科一线教学工作,同时发挥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3.通过学院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使年轻教师从过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在最有创造力的时候,把更多精力投入科学研究。各单位教师分类办法,须提交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小组审议通过。(二)教师分类申请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对照本单位教师分类办法,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分类申请表》。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小组根据教师申请情况、分类办法及单位实际,在教师分类比例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本单位各类型教师的具体名单,将教师分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五、报送时间要求各单位请于1115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小组人员名单、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聘任权限试点申请报告、教师分类办法等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报学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教师分类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1122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分类申请表》、《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分类汇总表》(一式一份,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电子版发送到rsczjk@fjnu.edu.cn。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分类申请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分类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