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关于开展2014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6

师大人〔2014134

各单位: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闽人发〔201168 )和《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闽师人〔201338号)精神,现将2014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高级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与对象

20129月以来,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或职务聘任)衔接不上,尚未参加过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评审(或职务聘任)的海外留学回国和省外引进(或拟引进)来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聘任条件和成果截止时间

2014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高级职务聘任条件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师人〔200961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相应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可直接申请相应职务聘任;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须达到申请聘任职务的任职条件及年限要求。

申请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及年限,截止时间为2014531日。

三、代表作送审

(一)代表作送审要求

1.应聘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须有1篇发表在本科学报级以上刊物);应聘正高级和破格应聘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3篇(部)代表作(均须发表在本科学报级以上刊物),其中破格应聘正高级职务须有2篇发表在权威刊物上。送审代表作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论文或专著、作品(限1部、件)。

2.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二)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专著均提供原件),各一式7份,按《专家鉴定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顺序每份装1袋。复印件字面要清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方为有效。材料不得装错,如有错误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材料袋请各单位统一提前到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领取,封面格式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打印。

3.《申报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1份,由单位统一填写,并发送电子版到专业技术干部科邮箱:rsczjk@fjnu.edu.cn

四、申请聘任高级职务须提交的材料

(一)2014年拟申请高层次引进人才高级职务聘任的人员,须提交的聘任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2份。

《申报表》由各单位统一到校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领取,《申报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并单独装袋。

2.《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一式5份;或《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一式5份(以下简称《简明表》)。

《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只需1个钉子),并单独装袋(《简明表》袋不计入总袋数中)。

3.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在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教师,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学历证明,以上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年度聘用合同(复印件)

7.任现职期间年度进修、培训、获奖证书等 (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等项目证明(复印件)。

10.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成果相关检索证明一套(论文集及第二作者以后的论文、著作不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论著成果须按《简明表》中所列研究成果序号在论文、著作的封面编上对应序号并依次装袋,另将每本刊物目录中本人成果名称用横线标识出来。

申请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刊物检索和著作检索请登录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选择网页底部的“在线查询”,刊物检索选择“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著作检索选择“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服务”;论文请登录中国知网或国家、刊物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局网站检索。被SCIEISSCI等收录的要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含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具体检索办法详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职称评审或职务聘任”栏。

网上检索页须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

11.《福建师范大学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汇总表》1份(此表由单位统一填报)。

(二)以上所需聘任材料应齐全,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粘贴内装材料清单(可从校人事处网页下载《福建师范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清单》,按相应职务依序准备聘任材料,将以上聘任材料中的所有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可将《清单》修改为复印件装订册目录),并严格按照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袋,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申报职务、学科、联系电话等,同时在袋底贴上标签(标签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请聘任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请聘任。若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等,影响聘任结果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1.以上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职称评审或职务聘任栏目下载。

2.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费每人550元,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

3.请各单位于20146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602,联系电话:22867353),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4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