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学科研人员的培养管理,切实提高新教师的教学科研专业化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人〔2008〕78号)文件精神,现将落实检查我校2013年以来新进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培养情况的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3年以来新进青年教学科研人员个人自查《福建师范大学培养手册》(以下简称“培养手册”),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各学院对照《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自查、自纠本学院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培养工作。
1.学院对2013年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培养手册》进行审核,填写相关意见,并将《培养手册》提交校人事处;
2.学院对2014年和2015年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培养手册》进行阶段性自查、自纠;
3.根据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要求,学院落实安排2015年新进教学科研人员的指导教师,并报送校人事处(含电子版)。
三、提交材料
1.学院在组织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培养工作中的经验成果、问题及建议意见,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
2.2013年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培养手册》;
3.2015年新进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导师安排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请各学院统一汇总,于4月2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611),联系人:陈巧慧,电话:22867361。邮箱:rscszk@fjnu.edu.cn 。
附件:附件1:2015年新进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导师安排情况一览表.doc
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