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闽教办师〔2016〕1号),现就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基本条件: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1个推选名额。每个单位可推选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选。我省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教育部参评。 三、推荐办法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方式进行。 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于5月6日前提交《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含电子版)一式15份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 电子邮箱:rscszk@fj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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