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5
根据《关于做好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2〕11号),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校学生工作处复核,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1日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22867115
学工处 22867247
附件: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拟资助学生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