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我校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8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闽教人〔201123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3名(含备选名额1名),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

二、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我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优先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三、推荐程序

   有意申请国内访问学者且符合条件者,可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 查询接受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有关收费情况(包括培养费和住宿费),下载和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递交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将推荐表于201141日前递交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rsc_szk@fjnu.edu.cn。联系电话:22867361

  四、经费资助

   访学所需经费按照四个一点的原则筹措,即教育部资助一点,接受学校减免一点,选派学校支持一点,访问学者承担一点。教育部将对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按5000/·年的标准资助部分培养费。访学期间的其余费用,我校将根据有关进修规定予以一定额度的资助。

  五、考核办法、管理与评估等未尽事宜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执行。

 

  附件(推荐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