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7

闽师人〔20116

 

  

各单位:

我校于20081月遴选第一届百名优秀青年教师作为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已期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师人〔20084号)要求,拟对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考核;

(二)教学工作考核,包括承担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培养学生、教学成果以及比赛奖励情况;

(三)科研业绩考核,包括论文、著作发表情况,承担的科研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科研成果奖励情况;

(四)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指导学生实践研究、组织学生参加比赛等方面所做出的成绩;

(五)个人提高情况,包括业务进修学习、职称晋升等。

二、考核标准

按《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师人〔20084号)期满考核的教学科研业绩规定执行,业绩认定时间为20081月至20111月。

三、考核程序

(一)培养对象需认真、实事求是地总结三年培养期间的思想、工作、业务学习和教学科研业绩情况,认真对待期满考核。培养对象个人须提交的材料有:

1.填写《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并提交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审核;

2.报送教学、科研成果业绩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学院公章):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出版学术专著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复印件(非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或编著,个人完成的部分须由合作者和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科研立项证书复印件;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体育艺术类举办作品展或参加文艺演出比赛由主办部门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二)学院开展的考核工作:

1.组成学院期满考核工作小组,可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选派人员组成,听取培养对象的期满汇报;

2.指导老师、学院考核小组审阅培养对象本人填写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小组讨论后形成审核意见并填入表中,由指导老师、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提交期满小结汇报一份:包括培养对象培养期间的情况总结,实行导师制情况、培养中的经验成果、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及意见建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考核工作:

1.由校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组成校期满考核工作小组;

2.各职能部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师人〔20084号),明确考核任务,严格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审核相关内容和材料,提交考核结果。

(四)考核情况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最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2011317日,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已初审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及电子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学院培养期满小结汇报材料一并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611)电子邮箱rsc_szk@fjun.edu.cn

(二) 2011317日—24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等对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五、考核结果反馈

(一)2011324日—29日,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培养对象个人及所在学院,并在校园网上公示考核结果。

(二)20113月底,召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总结会和座谈会。

六、评优表彰

(一)评选“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对期满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授予该称号。

(二)评选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标兵”。 凡获得“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且期满符合闽师人〔20084号文中教学科研考核指标ABCDE五项中至少两项指标,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达ABCDE五项中至少三项指标,均可参加标兵评选,由校学术委员会投票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标兵”,标兵人数在“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总数的15%以内。

(三)学校对获得“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布表彰;对获得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标兵”称号的教师颁发证书,并追加后期教学科研资助费1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因外派、借调等长期不在岗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暂不列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基金尚未使用完,请在20111231日前使用完毕。

 

附件:1.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师人〔20084

     2. 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表.doc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青年  骨干  教师  考核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年3月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