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春节将至,为了让我校每一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都能平安、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现就做好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返乡路费专项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补助标准:
省外学生每人400元,省内学生每人200元。
三、补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1.返乡路费补助实行学生公开申报制度。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年级和学院审核,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2月19-25日登陆奖助贷管理系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省内)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省外)申请表》。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3天。2011年12月2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名单》(从奖助贷管理系统导出,一式二份)交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3.返乡路费补助发放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转入由受助学生本人向奖助贷管理系统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
4.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临时补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平安、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度过一个快乐而祥和的假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