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4〕2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凡需采购《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附后)规定的各项品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来源要求
各单位必须根据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已批复且已到位的各类项目经费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预算中须注明经费来源的具体项目。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请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电子表格《政府采购(含购买服务)及资产购置预算表》(附后),上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邮箱:jhgl@fjnu.edu.cn)及采购招标中心货物与服务采购科(邮箱:hwfwcg@fjnu.edu.cn)。
(二)财务处、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等职能部门将于2019年8月27日开始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财务处负责审核资金来源渠道、项目资金账户中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及可否编入本年度采购预算等事项;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负责审核采购项目、品目名称、品目编码、资产类别及采购组织形式等事项。
(三)2019年9月初由财务处统一登入政府电子化平台进行预算汇总填报,并实现《支出预算汇总表》和《政府采购(含购买服务)及资产购置预算表》的统一汇总。
(四)各单位因临时增加任务或新增项目经费到位,需要追加政府采购预算,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受理各单位的书面申请,予以办理追加政府采购预算。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在充分理解上级有关文件和《政府采购(含购买服务)及资产购置预算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及填报说明的基础上,做好编制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并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上报,以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审核并及时报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
联系人:黄晓丹(22867501、13559454232)
谢炎林、邓胜柱(22867618、22861730)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