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关于2016年以来退休人员调整预发养老金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6

根据省社保局关于2016年以来退休人员调整预发养老金待遇的具体做法,我校2016年以来退休人员的预发养老金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补贴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6%,并分别四舍五入取整数。为便于数据管理,以上两项的调整提高金额将合并放入工资条中的“养老6%”项目中,上述调整从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执行,将从201711月起兑现并一次性补发到位。

“养老6%”项目同时纳入提租补贴计算基数,所以2016年以来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也将有所调整,提租补贴的调整执行时间为20171月,其中2017年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调整执行时间为其领取养老金的当月。新调整提租补贴也将从201711月起兑现并一次性补发到位。

本次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仍为预发养老金,最终养老金待遇仍待省社保局核定后再具体结算,多还少补。

特此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