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尼艺成慈善基金会“杨丽玲三姐妹专项基金”实施办法》(“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评定参照此办法执行)《福建师范大学香港校友会助学基金评定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现将“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香港校友会助学基金”资助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2867247。
附件:
1. 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资助人选名单.xls
2. 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香港校友会助学基金”资助人选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