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闽科政〔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为了做好本轮“省科协联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简表中推荐单位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 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 type=fujian)。新进教师或首次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申请人,请认真学习“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科技人员)”、“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现场会培训材料”(见附件)。
3. 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省科技厅1个项目,不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类别项目的限项规定;
4. 项目申报主题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重复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将已经受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立项、预立项、申报但结果未公布的项目主题内容用于本次申报,一旦发现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将视情节计入科研诚信档案,甚至取消一定年限申报资格。
5. 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有涉及到项目合作单位的请提早准备好协议等各类附件材料,协议书须经成果科审核,联系电话:22867479
6. 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填报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财教〔2019〕12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每一位申请人务必了解最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以保证准确填报。其中绩效占间接费用50%;
7. 各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学院)本轮省科协联合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照指南代码(2021R0104、2021R0105)分别排序推荐。
8. 本轮科协联合项目我校重大项目推荐名额为2项,重点项目推荐名额为5项,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申报资源,提高本年度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率,经研究,今年推荐步骤如下:6月30日前,学院科研秘书须将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初评排序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提交到邮箱429809335@qq.com,逾期未提交的项目无法获得本轮推荐资格。学校汇总后,对于超过推荐限额的项目,学校以专家评审推荐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科技处将在7月9日前将结果反馈到学院,各学院务必在7月12日前根据校内评审结果将获得推荐的项目提交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系统(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是推荐单位,非福建师范大学);
9. 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于7月17日前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后提交科技处508,科技处汇总后统一寄送省科协。
10. 由于省科技协没有统一规定研究起止时间,为方便老师填报,学校暂时统一规定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待获批后签订任务书时按照省科协统一要求进行修改。
科技处联系人:夏新曙,联系电话:22867469。
附件:2021061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rar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