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0-31

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91日起至2014831日止。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畅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主管领导带头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20139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等会议精神,积极制定落实举措,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全校上下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学校在每学期工作部署大会等会议上都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和研究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共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负责落实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以及本单位院务公开的有关事项。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构建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报告在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公布。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发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等作用,在学校主页及时发布师大要闻、媒体师大、通知公告、招标信息等各类信息,方便师生和公众知晓学校工作。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和监督投诉受理的单位、联系方式便于师生来电来访;学校各二级单位也及时更新网上公告栏、公开栏等。学校正在建设以“信息门户”为窗口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以办公自动化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举办了“校领导接待日”活动16次,定期召开各类通报会议,及时通报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传达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开通了福建师范大学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各界发布学校各类信息。

(四)做好信息公开的督查和保密审查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受理,本学年未收到相关投诉。在严格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本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主动做好公开工作。

1.学校基本情况。通过网络、文件、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公开学校简介、办学规模、办学地点、学科情况、专业情况、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教代会工作制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校领导分工调整等基本信息。已完成《福建师范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并提交省教育厅核准;《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正在制定之中。

2.招生考试信息。一是本科教育方面。依照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年度招生章程,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订并发布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及时公开招生条件、工作程序、录取办法等。招生计划全部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特殊类型招生有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都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员还需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运动训练专业须经国家体育总局、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网站即时更新各省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出档分数线,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同时开通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设立、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22867115),加强群众来访、咨询工作,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二是研究生教育方面。公布《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均公开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类拟录取名单均经过学院5天公示和学校10个工作日公示,并经过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的公示和备案。通过公开办公地点、办公室电话、传真、邮箱、研招QQ群、“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平台、全国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公开招生信息。各类招生文件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中均有各学院、校研招办、校纪委、监察处的咨询或申诉方式,确保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制定并通过纸质和网路公布各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方便师生及时了解财务规章制度。《福建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福建师范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资产管理文件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投标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本学年,共组织135批次委托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校内采购等项目,共节约资金350.77万元,节约率为5.94%。实行教育收费报批与公示制度,以校长公告的形式发布各类学生收费项目与标准,通过书面形式和网站及时对外公开。财务大厅有收费标准公示牌,学校每次收费现场都向公众公开。校办企业等相关信息每年按时编制财务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教育生产供应办公室,保持相关信息公开。学校的收入、支出、预算、决算,财政拨款等具体内容每年定期发布《财务工作报告》,并在党代会、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通过我校网络平台对校级领导干部或每一个因公出国团组进行事前和事后公示。干部考察、任免方面,一年来,共对79位同志进行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预告,对72位提任处科级职务的人选进行了公示。在岗位设置与聘用方面,《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公开面向广大教职工征求建议和意见,召开各类座谈会,经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表决通过施行,并在校园网公布;对四级岗以上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级以下拟聘人选在二级单位范围内公示。在人才招聘方面,本学年进行了6批次共招聘了52人,公开招聘方案、公示等内容均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针对教职工争议,我校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依规处理有关争议。成立校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全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

5.教学质量信息。2013年,校本部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为26631人,本科生20972人,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78.75%2013年,学校本部设有76个专业,分布在23个教学单位,涵盖文、史、理、工、教、经、法、管、艺9个学科门类,其中新增复合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和通信工程3个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当年暂停招生。本学年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的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分别为:19.21%31.38%20.90%32.16%21.78%27.85%16.15%24.15%46.67%,选修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分别为:14.47%16.23%20.54%18.73%17.62%16.76%8.54%14.94%15.65%。本学年校本部在岗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及所占比例达到教育部要求。通过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了58082个就业岗位信息,网站点击率超过424万人次,独立访客超过68万人次。建立就业信息短信通知平台以及新型就业信息传播平台,短信平台累计为毕业生发送超过134万条信息,平均每月超过13万条。先后举办了6场大型招聘会和 143场校园专场招聘会,邀请了1613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为毕业生提供了49047个就业岗位。为118名“双困”毕业生,12名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82名低保家庭毕业生和3名残疾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18.9万元。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程,举办就业形势政策、面试技巧等29场系列讲座等。毕业生的就业类型、流向、类别等信息上报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监测系统。研究生方面,2014届毕业研究生共有1574人,截止20149月,整体就业率为89.07  %。本科生方面,截止2014831日,2014届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为86.63%。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开始编制《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发布时间为20151月。学校组织完成了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报送教育厅对社会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一是学籍管理方面,制定或修订了《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对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毕业结业等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并在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页公布。二是奖助学金方面,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等各项奖助学金规定,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本科方面,一年来,共资助学生34544人次,金额累计5137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880多个,发放勤工助学劳务费25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实现了校党委“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郑重承诺;核评定奖学金6829人次,奖金443.43万元;评选校级先进个人3136人次、校先进班集体41个。三是奖励处罚方面,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等文件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处罚。四是申诉办法,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成立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接受学生申诉。

7.学风、学位、学科信息学风建设方面,制定并公布《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暂行规定》等各项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和处理各种投诉事件,没有出现研究生学术不诚信事件和考试作弊等。学位方面,2013年学校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2014年,校本部毕业生总人数为5722人,毕业人数5589人,毕业率为97.6%,在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中学位授予人数5586人,授予率为99.9%;学校编印的《研究生手册》,收录了博士、硕士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相关文件,硕士、博士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均按照规程程序进行,在本年度的学位资格审查过程中未出现因审查不严、不公而导致的举报。学科建设方面,在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学校的规定进行,自主设置的最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确定,新增的按要求上报教育部学位与发展中心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平台进行备案;及时公开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本学年有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工程硕士化学工程领域、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点等三个。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本年度,我校和台湾淡江大学、元智大学、铭传大学进行了闽台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学习管理、生活管理等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海外本科学生教学和学籍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海外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海外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学生入学报到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9.其他信息。本年度,我校接受福建省委巡视组巡视,并根据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反馈巡视反映福建师范大学有关问题的函》,对巡视反映的1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网络形式。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信息公开网、校院两级信息公开网、师大要闻、校报、校内广播电视、电子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发布公开事项。还通过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2.主动参与方式。学校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校党政领导向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通报学校工作情况等;每年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定期召开统战团体专题建言献策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各类征求意见会,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开展校领导接待日、书记早餐会、校长与学生面对面等活动,学生管理部门通过表彰大会、学生座谈会、“树人在线”学工网站、  “五微五阵地”团学微博、“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新浪微博、“闽师学工”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为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事业发展搭建平台。

3.其他方式和途径。学校在旗山、仓山校区设置5个公开栏,及时公布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及结果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邮箱等联系方式。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我校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没有出现举报或投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环节。我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不强、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是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各单位的作用,确保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平时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深入开展。

  

  

                                              福建师范大学

                                             2014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