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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衣池改造和宿舍掉灰粉刷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6-06-08

招标编号:FJXCJFZ(2016)GC021号

开标时间:2016-06-24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招标编号:FJXCJFZ(2016)GC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衣池改造和宿舍掉灰粉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合同包一控制价为人民币293574元,K=10%,发包价:265634元。合同包二招标控制价为336631元,K=10%,发包价为30312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衣池改造和宿舍掉灰粉刷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合同包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衣池改造(工期150天,开工日期不定,以中标时间为准)和合同包二宿舍掉灰粉刷工程项目(工期90天,开工日期不定,以中标时间为准)

,准色三星秀工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2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8日至20166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1200 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01室)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售价为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贰仟陆佰元(¥2600.00元)

合同包二: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624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受访者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石狮农商行福州支行;

号:907063 001001 000001129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衣池改造和宿舍掉灰粉刷工程项目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0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大学城;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591-228675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邮政编码:350000

联系电话:0591-87571681,传真:0591-87571681

联 系 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