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18〕25号),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现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获得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22867247。
附件:
2017-2018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获得人选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