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XJZB163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围墙改造工程已由福建师范大学以【2016】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357657元,发包价为329998元(含暂列金4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围墙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76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百悦城17号楼11层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08电子邮件:/电话:0591-22867583,传真:/联系人:胡老师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百悦城17号楼11层,邮编:350019电子邮件:170906974@qq.com电话:0591-87806663,传真:0591-83372189联系人: 严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 1000 3169 8170 0100 01 开户银行: 福建省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ZXJZB163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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