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46号)精神,做好我校已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提升建设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2021年度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和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详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
(二)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
(三)课程思政改革的难点和痛点分析;
(四)后续的建设安排。
三、检查安排
(一)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建设要求,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福建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开展自查,并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3),可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查。
学院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建议。
(三)学校审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价意见。对建设效果不理想的,将督促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确保项目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四、提交材料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二)新的课程教学大纲,能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三)一个完整的课堂教案或案例;
(四)能体现改革成效的其他课程建设材料等。
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2年1月4日前交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电子版发至邮箱503386962@qq.com,联系电话22867391。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