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15365 |
|---|---|
| 名称 |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13间店面分别招租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6-10-17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6-11-07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林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91-87891629 |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公告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13间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4年9个月,每间店面年平均租金挂牌价等见下表。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不足2万元的以2万元计,超出10万元的以10万元计)。
| 序号 | 租赁标的 | 面积(㎡) | 年平均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1 | 区间四文36 | 25.5 | 27632 | 3 |
| 2 | 区间七文50 | 28 | 17464 | 2 |
| 3 | 区间七文53 | 28 | 17464 | 2 |
| 4 | 区间七文3-1 | 21 | 13098 | 2 |
| 5 | 区间七文3-2 | 27.5 | 17153 | 2 |
| 6 | 区间七文3-3 | 21 | 13098 | 2 |
| 7 | 区间七文56 | 27 | 16840 | 2 |
| 8 | 区间七文57-3 | 35 | 21830 | 2 |
| 9 | 区间七文58-1 | 22 | 13722 | 2 |
| 10 | 区间七文58-3 | 21 | 13098 | 2 |
| 11 | 区间七文51 | 28 | 17464 | 2 |
| 12 | 区间七文52 | 28 | 17464 | 2 |
| 13 | 区间八文8 | 56 | 32256 | 4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均为框架结构,产权证尚未办理、土地证已办理。标的1位于一层,标的2-13位于二层。标的2-6、8-10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1、7、11-13现为空置,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以上租赁标的用于经营文化体育用品、服装鞋帽、美容美发、水果食杂、鲜花水族等为师生服务的项目。不得经营炊、煮和含油烟、噪音污染等自行加工的项目以及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或与校园文化不和谐的项目,不得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用具。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要求承租方为无不良记录的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以上标的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2、承租方经营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自行办理,出租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每年以12个月计算)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饰等活动,承租方应将施工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审批并缴纳装修押金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应保证所进行的装修、装饰等活动符合政府及学校相关规定,由承租方按政府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原则上不得改变该租赁标的的内部结构,如需改变该租赁标的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该租赁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如有发现违规,出租方将处予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12: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