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文件备案日期: | 2016-10-10 | 是否电子标: | 是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16/10/10 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6/10/14 17: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招标文件下载(下载约98次):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 |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3号科研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3号科研实验楼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社会函【2014】133号文 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学校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3号科研实验楼工程预算价为25835335元,总建筑面积为14924.16m2, 地上6层檐高23.8m;2.3.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基、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13#室外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13#室外总体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30天,其中主体200日历天,室外总体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无;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解: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16年10月14日17时00分通过登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4.1.0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需在上述时间到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图纸等资料,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3层南面)。年 11 月 3 日 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购买招标资料收据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电 话:0591-22867516,13375988225, 传真:0591-22867517 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 13338401146、0591-87716190 传真: 0591-83345700 联系人: 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19 0308 4510 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用途: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3号科研实验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