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4〕50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教〔2014〕7号),经班级申请、学院审核、学校研究同意,确定法学院2012级法学专业2班等40个班级为2014-2015学年“免监考班级”,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希望参加“免监考班级”的同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牢固树立诚信、自律意识,为进一步巩固和发扬我校优良的校风和学风作出表率。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免监考班级”名单.doc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