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5〕36号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学工〔2011〕30号)http://stu.fjnu.edu.cn/ab/8c/c2554a43916/page.htm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校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学工〔2011〕30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二、评选方式
本次校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xgxt.fjnu.edu.cn/。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并查看结果。
三、评选截止时间
(一)学生端申请结束时间:2015年11月8日24:00。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2015年11月10日24:00。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评选是首次在校本部全体本专科生中使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学工部已将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定的系统操作流程上传到辅导员QQ群供参考,请各学院辅导员下载查看,并通过周末集中教育等渠道,将申请流程等信息告知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同学。
(二)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在左侧“评优评先”栏下,点击“先进个人”(学生个人申请)或“先进班级”(班级负责人申请)链接,即可根据条件申请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
(三)辅导员可以根据《先进个人评定操作流程》和《先进班级评定操作流程》,点击“评优评先->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辅导员审核”模块,点击“审核”按钮,对学生和班级的申请表进行在线审核。
(四)学院副书记可点击“评优评先->先进班级/先进个人->学院审核”模块,对辅导员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班级名单进行在线审核。
(五)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学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师委学工〔2015〕35号)文件要求,自本学年起,申报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需由学院统一组织当学年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填写《拟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评价表》,对申请班级的学风情况进行评价。参与评价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学年任课教师总数的80%,同时必须涵盖公共课、专业课教师。教师评价分为非常好(5分)、比较好(4分)、一般(3分)、比较差(2分)、很差(1分),由任课教师匿名填写、学院统一回收并计算平均分,填入《拟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评价汇总表》。学分评价平均分低于4分的,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校级先进班集体。
(六)获得单项奖学金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需由班级50%以上同学提名推荐,并在该生的个人审批表背面一一签名。
(七)在申请和评定过程,对系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与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改进。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学院认真按评选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校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审核、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导出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福建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福建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
(二)因系统开发进度问题,有关评优项目的学院汇总报表尚无法通过系统生成。请各学院在线上评审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学生评优情况统计表》、《拟推荐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汇总表》、《拟推荐校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拟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评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上材料纸质版须签章齐全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校部办公楼42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邮件名称:XX学院校级评优材料。
(三)评优工作相关报表的电子版均可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办公管理-下载中心,以及学工部“树人在线”网站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2014-201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相关表格.rar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