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14〕303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3〕54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2014年拟申请各类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和工勤技能一、二、三、四、五级岗位聘用的,我校在编在岗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岗位聘用政策文件
2014年岗位聘用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3〕54号) 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机动四级、七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核准与公布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3〕54号),核准学校、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内岗位职数。
(一)学校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1.机动高级岗位情况
机动高级岗位按实际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投入,具体岗位数待申报人数统计完成后公布。对于首聘期间已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机动岗位申报条件的未聘人员,学校将单列指标予以聘用。
2.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管理岗位)
等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职级 | 四级 | 七级 | 十级 | 十二级 |
拟投入 岗位数 | 5 | 11 | 符合聘用条件 等额投票决定 | |
3.工勤技能岗位情况
等级 | 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职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拟投入 岗位数 | 1 | 1 | 0 | 已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等额推荐聘用。 | |
将于2015年8月31日前参加高级技师、技师考试的人员,可申请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竞聘,岗位使用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拟投入岗位情况
请各单位按代表作送审时核准的岗位数,及时予以公布。
各学院其他专业技术空余岗位数涉及多个系列共用,即各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具备高级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副研究馆员、馆员、编辑等高、中级职务,且将于2015年8月31日前申请高一级职务评聘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聘任组织根据2014年岗位类别及其数量,等额推荐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拟聘人选,推荐名额使用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四、岗位聘用条件截止时间
首聘期间已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上岗条件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8月31日,其具有职务任职资格至聘任期间的成果,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职级聘用二者中仅限选用一次,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申请机动四级、七级岗位聘用人员,若为首次聘用后晋升正高或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上岗条件可以是担任副高或中级职务以来取得的(若晋升前一级职务任职时间超过五年,则上岗条件为近五年内取得的)。
五、申请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所在单位有高级空余岗位的
1.学院或研究所(中心)已取得相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竞聘获得所在单位高级岗位职数的,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在管理岗位取得相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一式5份,并提供《简明表》中所填论著成果原件、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按顺序装袋。
(二)已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学校机动高级岗位申报条件的
1.已取得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一式5份;
2.已取得自然科学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填写《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一式5份;
3.已取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一式5份;
4.已取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务的未聘人员,将《福建师范大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修改为本专业技术系列名称和内容后填写,一式5份。
以上人员须提供《简明表》中所填论著成果原件、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并按顺序装袋。
(三)申请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人员,填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申请表》中所填论著成果原件、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
六、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所在单位具有聘用权限的岗位,须提交申请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推荐学校聘用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已取得相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请机动四级、七级岗位的《简明表》一式5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2.申请晋升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三)提交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汇总表》、《推荐聘用岗位汇总表(校聘)》1份。
第(二)、(三)项所有表格电子文档,请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邮箱:rsczjk@fjnu.edu.cn。
七、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各单位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的空余岗位数。
2.各单位接受本单位人员的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聘用权限及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或推荐聘用人选。
3.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学校直接聘用岗位的人员申请,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申报材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各级聘用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各自权限和范围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各级岗位申请人员予以聘用。
八、聘用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2014年岗位聘用材料送达校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大楼602,联系电话:22867353),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所需文件和表格请从校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与聘用栏下载。
人事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