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16〕1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75号)、《关于做好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闽人工考函〔201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剩余情况
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升级考核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截止2016年6月30日,我校工勤岗位剩余情况如下:
岗位等级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剩余 岗位数 | 2 | 无岗位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凡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按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规定参加并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考。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应申报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初级工考核。
2.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或工作年限满十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的考核。
3.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考核。
4.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的;或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本工种技师的考核。
(三)上述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三、报考程序
(一)报考人员填写《工勤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2份,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栏目内下载),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和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后,于6月15日前由单位统一将申报人员材料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行政楼609)。
(三)网络报名
1.申报中、初级工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于6月12日至6月30日登陆省工考办网站网络报名,网址:http://gk.fjrs.gov.cn/;申报技师的人员需经学校差额推荐后方可登陆省工考办网站网络报名(推荐完成后学校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网络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学历证书、岗位等级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于6月27日前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2015年已报考人员只需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3.学校统一将报名材料送省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核,申报材料未按期报送的将由个人自行到省工考办办理审核。
四、其他事项
网络缴费、考试时间及科目等其他事项,请务必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网站(http://gk.fjrs.gov.cn/)查阅闽人社文〔2016〕175号、闽人工考函〔2016〕4号等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