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遴选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的通知》(闽委宣干〔2016〕44号)精神,我校开展遴选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5名、福建省文化名家25名,我校无推荐名额要求。
二、遴选条件
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条件参见《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暂行办法》、《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办法》(附件1、2)。遴选条件补充修订如下:
(一)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参加遴选;党、政、军、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国家特支“万人计划”人选可自然纳入省特支人才;其他不再列为自然入选人选。
(二)适当放宽职称条件。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福建省文化名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文化名家中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主要看其业绩和实际贡献。
(三)为激励对我省文化发展作出杰出贡献但年龄偏大的专家学者,申报省文化名家人选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但60-65周岁人选所占比例掌握在该批次文化名家数量的10%。
(四)在同等条件下,以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名义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近年来承担过社科规划项目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课题的,在评选时可优先考虑或作为重要参考。
三、申报办法
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实行网上申报、审核。申报人登陆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在线填写网络版申报表。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召开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再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提交学校。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复核。省教育厅对照纸质申报材料在线复核后,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24日。
四、申报要求
(一)省特支、省优秀人才遴选计划包含11类项目,每个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平台)申报。
(二)网络版申报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4份并和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附件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上报,同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一份经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意见。网络版申报表中的“主要业绩简介”和“附件页”不必打印。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填写后请用申报人姓名命名上传至网络版申报表的附件页。网络版申报表中“主要业绩简介”一栏的概述要客观准确,不得造假,要侧重反映近5年的突出成就,字数不超过800字且所填内容须与简明情况表中“主要业绩简介”一栏一致。
二、其他事项
1.入选人员授予“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福建省文化名家”称号,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2.请申报人于2016年10月24日前进入“福建省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填报材料。由于系统不完善,未设置学校审核权限,所以请申报人在网络系统填报后,先将申报表电子版导出,同时和简明情况表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提交上一级审核。请各单位统一汇总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611)。
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
电子邮箱:rscszk@fjnu.edu.cn。
5.
福建省文化名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操作手册.doc
人事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