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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5

关于转发福建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师大学校办〔201446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财〔20142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准确填报《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报告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于82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和上述表格(纸质及EXCEL文档)报送财务处,以便汇总上报。


    学校办公室

2014815


附件:小金库专项治理--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_福建师范大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