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申请表填录说明
一、请用蓝、黑色签字笔中文正楷填写,每一方格仅能填写一个文字、数字或字母,且所填资料请勿超出红色格外。本表填录,不可涂改。涂改视同表格作废。
二、“您的基本资料”部分
1.“姓名拼音/英文姓名”请用大写填写,姓名每个字之间以空格分开。
例:姓名‘张华’,填录
Z | H | A | N | G | H | U | A |
2.若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有效,证件有效截止日填录为
2 | 0 | 9 | 9 | 年 | 1 | 2 | 月 | 3 | 1 | 日 |
3.“曾就读小学名称”为必填项。
4.“手机”为必填项,如“住宅电话”确无固定电话号码,请填录:0591-0
三、“您的职业资料”部分
1. “单位名称”请准确填录为“福建师范大学**学院/部处”,“单位地址”请具体到门牌号或房间号。例如:“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大楼***室”,“邮编”:350117。
2.“单位电话”为必填项,请准确填录。
3.“单位经济性质”请勾选“国有经济”;“所属行业”请勾选“科教文卫”;“职业”请勾选“事业单位员工”。
4.“职务”、“何时进入现单位工作”、“年收入”请据实填写。
四、“您的联系人资料”
1.“亲属联系人”、“其他联系人”为必填项,其姓名、手机、“与您的关系”为必填项。
2.“联系电话”确无固定电话号码,请填录:0591-0
五、“定制个性化服务”部分
1.“消费密码”: 主卡勾选“是”,
起点金额 | 0 | . | 0 | 1 | 元 |
2.“对账服务”请在“Email对账单”、“短信账单”中勾选。
3.为确保办卡教职员工能迅速、安全领取公务卡,“卡片领取”,请勾选“自取”,公务卡办好后,财务处会在工行统一领取,之后按学院统一分发。
4.“电子现金”请勾选“开通”。
六、“请您确认并签名”部分
1.请抄录“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 在“主卡人申请人签名”签署申请人姓名。
2.落款日期,请勿填写。请留白:年月日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说明
身份证正面、反面皆需复印,复印件需办卡人员本人签署姓名,签字请勿压盖证件复印部分。不可使用扫描打印、拍照打印。